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3日联合发布两份公告,都指向税费优惠政策延期。多类市场主体、多个行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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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在本次“打包发送”的税费优惠政策延期利好当中,一大块包括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比如,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
其中,自今年4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解读:“这意味着原有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将延续,比如说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这当中要特别注意的是,湖北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第一季度依然按照上一版政策,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
除了再帮一把个体工商户,特定行业的市场主体也将继续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撑腰”。比如,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项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已实施一年的基础上,再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葛玉御说:“电影行业在2020年经历疫情巨大冲击之后,在2021年迎来强势反弹,春节档总票房超78亿元。将增值税再免一年,通过税收优惠有力支撑电影行业全面复苏。”
再比如,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本月31日。
葛玉御解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防控疫情,往往购置了大量设备以扩大产能,甚至购买了新的生产线,通过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增值税增量留抵全额退税,‘双管齐下’,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3日出炉的两份公告,一份公告是关于上述提到的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另一份公告则是关于延长一些已到期或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有20多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观察,这一大块的税收优惠政策延期涉及到几大重要行业,“主要是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创新驱动型产业,延期是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举例来说,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等,都将延长实施期限。为了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涉农贷款等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延期。
白景明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发力,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比如,涉农贷款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有利于引导我们的乡村振兴资金继续投入;再比如,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保证乡村的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让老百姓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这些也都是我们乡村振兴的着力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