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符合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企业退役士兵采集”模块,采集退役士兵信息。
然后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享受该项减免优惠,
新成立纳税人,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自行选择是否享受减免政策。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报表,进入申报界面,系统已提示相关政策信息:
请根据您单位情况,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栏,选择是否享受,本栏为必选项。
根据规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不符合六税两费减征范围,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设立登记查询”查看登记注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