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报告指出,我国应继续以降低宏观税负为重心,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该报告认为,只有在总体上降低宏观税负,才是真正降低全体国民的税负水平,由此对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居民购买力产生实效,从而起到有效改善供给与扩大内需的双向作用以促进经济增长。
事实上,近期呼吁通过减税以减轻企业负担,进而刺激经济增长的呼声不绝于耳。
表面上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的税负“貌似”较高。比如,与美国相比,中国对企业征收增值税,使得企业在生产环节增加了税收;而美国征收销售税,是在最终销售环节交税,但是销售税由各州来收,所以存在很大差异。也就是说,在中国,企业是否盈利都需按照生产缴纳增值税;而在美国,企业不盈利基本就不用缴税。
除了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之外,我国部分企业还要在此基础上缴纳约13%的附加税费,包括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5%的教育附加费和1%的防洪费。有学者采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来衡量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总税率是指企业的税费和强制缴费占商业利润的比例。2013年,我国企业的总税率为67.8%,不仅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也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泰国和南非,仅略低于巴西。
但中国税负水平另有数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计算,2014年、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均为29.1%,低于世界平均38.8%的水平,低出近10个百分点。2015年,中国GDP总量为67.67万亿元,而29.1%的宏观税负水平,也就意味着宏观税负绝对值仅为19.7万亿元,大大低于欧盟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因此,看待中国企业的税负问题,必须从宏观经济更高的角度加以看待。通过减税可以激发企业生产积极性,但市场经济中的税收制度改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背后的制度性改革才是重点。如果不改善企业竞争环境的话,即使减轻税负,企业的活力也未必能够激发出来。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改革国有企业,尽快形成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公平的竞争才是当前最重要的核心之一。事实上,公平的市场环境本身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并在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目标上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肯定了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包括减税在内的财政政策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归根结底还要取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呼吁减税固然十分重要,但与打破垄断,完善市场竞争体制相比,后者恐怕还是更为重要的事情。(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