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恪守管帐法令、法规和国家统一管帐制度,依法实行责备。
2.对在履行事务中书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
3.对委托人暗示其作出不妥的管帐处置,供给不实的管帐材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令、法规规则的需求,应当回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管帐处置原则问题负有解说的职责。委托人对署理记账组织在委托合同约好范围内的行动承当职责。
济南代理记账组织在履行事务中违背《管帐法》和国家统一管帐制度规则的,由财务机关根据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处置。署理记账组织违背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则形成委托人管帐核算紊乱、危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故意向署理记账组织隐秘真实情况或许委托人同大力记账组织一起供给不真实管帐材料的,应当承当相应法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