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关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你有没有这样的疑问?
个税年度汇算,应该什么时候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随时都可以办理吗?
答:您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随时都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自行申报。目前,为了进一步提高年度汇算审核进度,税务机关已对申报期进行了统筹安排,制定了分类分批错峰办税方案。在此,我们也提醒您,如果您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请咨询您的扣缴义务人(一般是您单位的会计人员)并尽量按照税务机关前期与各单位约定的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错峰申报,避免扎堆拥堵,以获得更好的办税体验。
如果我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应该怎么办?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等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您需要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