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A有限公司(存续公司)
股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济南A公司拟吸收合并济南B公司,济南A公司存续,济南B公司注销。现济南A公司股东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合并时,合并前济南A公司和济南B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济南A公司承继。公司职工按原劳动合同条件全部由济南A公司接受。
二、同意济南A公司和济南B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并按照该协议进行执行。
三、同意济南A公司和济南B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同意合并后的济南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五、同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为xxxx,其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监事成员与本次吸收合并之前一致,保持不变。
六、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