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也是公众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2014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当下这些税种改革进展如何?汪康在专题报告中作了阐述。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改革显现了积极效应。”汪康表示,根据当前统计结果,2016年营改增直接减税额超过5000亿元。同时,营改增通过打通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主辅分离,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这一方面体现为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不断增加,2016年5至12月份从6.4%上升到8.5%;另一方面,也体现为第三产业保持较快发展,2016年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为51.6%,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
“营改增充分体现增值税公平、中性优势,有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汪康说。2016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651万户,同比增长11.6%,而服务业新登记企业446万户,同比增长24.7%。对于下一步增值税改革重点,汪康表示,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增值税简并税率问题,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全面实施从价计征改革,涉及税目共129个。“从改革实施半年多情况来看,税收自动调节资源开采的作用开始发力,资源税费负担总体下降,企业综合开发利用贫矿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汪康表示。不少企业在税收政策引导下,告别“浪费”行为,高效开发和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增强。此外,在河北省实施的水资源税试点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节约用水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消费税改革也稳步推进,进一步发挥特殊调节作用,合理引导消费。”汪康说。比如,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消费税,通过增加税负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再如,取消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消费税,将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由30%调整为15%,通过减税鼓励老百姓消费、拉动内需。
当前公众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2016年12月25日,《环境保护税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二审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此,汪康表示,该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用时最短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体现了中央的重视和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税的期盼。
对于公众高度关切的个人所得税等改革进展,汪康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扎实推进。“按照税改规划安排,到2020年我国将逐步建立起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需要、更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的税制体系。”汪康说。
在活动中,汪康一一回应了与会参事、馆员、特约研究员提出的问题。对于与会参事、馆员、特约研究员提出的税收改革合理化意见建议,汪康表示,税务部门将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