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酒店业被纳入试点范围之内。酒店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3%,税负有明显下降。但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大中型酒店企业,总体税负基本持平,个体有增有减,并没有达到有效减负的目的。其原因为,不可抵扣的项目占比较高;部分可抵扣项目很难实现进项抵扣。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相应改善建议,一方面针对酒店业行业特点,建议对部分项目抵扣难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出台有效措施,实现应抵尽抵;另一方面,对酒店业增值税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建议考虑酒店业的成本构成和抵扣困难,对酒店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来源:中国经济网)